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交辦信訪件邊督邊改公開情況(第一批)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泰興市分界鎮官莊村楠杰生豬養殖場異味擾民嚴重,2022年中央第二輪對江蘇省生態環保督察期間曾反映該問題。投訴群眾認為屬地整改不到位,要求搬遷或取締。
調查核實情況:2023年4月1日,泰州市泰興生態環境局會同分界鎮人民政府對泰興市楠杰生豬養殖場進行檢查,現場查閱了固定污染源登記表,檢查了廠界周邊環境、各產排污環節及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發現該養殖場現存欄量為1480余頭,檢查時2套水噴淋(添加了除臭劑)廢氣處理設施及圍墻上霧化噴淋裝置正在運行,場區北側蓄糞池下風向感觀有異味,廢氣處理設施引風機附近感觀有明顯噪聲,未發現糞污直排外環境現象。委托泰州新測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對廠界廢氣惡臭、硫化氫、氨氣進行檢測,其中惡臭最大濃度值為64,符合《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596-2001)表7標準限值;硫化氫、氨氣最大濃度值分別為0.032mg/m3、0.34mg/m3,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二級新擴改建標準限值。泰州新測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對廠界及周邊敏感點噪聲進行了檢測,其結果對照《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1類區標準限值,北側、西側廠界2個測點晝間廠界環境噪聲分別超標3.2dB(A)、4.0dB(A),南側、東側、北側、西側廠界4個測點夜間廠界環境噪聲分別超標8.8dB(A)、4.8dB(A)、13.4dB(A)、12.8dB(A);對照《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2008)表1中1類聲環境功能區環境噪聲限值,西側敏感點官莊村19組11號、北側敏感點官莊村19組39號、東側敏感點官莊村19組13號附近夜間環境噪聲分別超標6.2dB(A)、3.7dB(A)、3.3dB(A)。
是否屬實: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關于印發<畜禽養殖場(戶)糞污處理設施建設技術指南>的通知》(農辦牧〔2022〕19號)等規定,泰興生態環境局對該場噪聲超標排放的環境違法行為立案查處(立案號:泰環罰立字[2023]80號),并責令該場開展如下整改:
1.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標排放;
2.規范設置2個廢氣排放筒監測平臺和采樣口;
3.配套建設圈舍糞污減量設施,規范建設糞污厭氣發酵、干濕分離和沼液還田裝置;
4.規范配套養殖量、沼液量與消納農田畝數。
是否辦結:階段性辦結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海陵區春暉路與育才路交叉處十字路口西北側,世茂璀璨原售樓處現已改為“光頭”羊肉燒烤龍蝦店。周邊居民反映,該店鋪夜間營業期間煙氣擾民,直至凌晨4時許,目前正在裝修,噪聲擾民,且無排放煙道,距居民樓直線距離約2米,不符環保要求,要求相關部門查處整改。
調查核實情況:2023年4月3日,海陵生態環境局會同城東街道進行現場檢查核查。1.經查,原世茂璀璨小區售樓處屬于商業用房,2023年3月經營者與房東簽訂租賃合同,從事餐飲服務,3月20日開始裝修施工,預計4月底完成。目前,不存在夜間營業、油煙排放等問題。2.經了解裝修施工單位,該餐飲店裝修施工時間主要集中在8點至18點。4月3日,海陵生態環境局委托第三方檢測單位對施工時段噪聲排放情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東、南、西、北廠界噪聲分別為:65dB(A)、62dB(A)、53dB(A)、53dB(A),對照《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晝間70dB(A)的排放限值,雖然噪聲排放未超標,但對周邊居民的日常生活會產生一定的影響。3.該房屋作為小區配套商業用房建設時,未設置專用煙道。截至目前,煙道尚未設置。根據《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HJ 554-2010),新建產生油煙的飲食業單位邊界與環境敏感目標邊界水平間距不宜小于9m,該餐飲店距離最近的西側居民樓約5米。
是否屬實: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1.督促該餐飲店加強裝修施工期間噪聲管控,每日12點至14點,18點至次日8點,不得從事敲、鑿、刨、鉆等產生噪聲的裝修活動,降低對周邊居民日常生活的影響。
2.《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HJ 554-2010)屬于推薦性標準,不具有強制性,要求該餐飲店在設置煙道時遠離居民住宅樓,選用優質的油煙凈化裝置,最大程度減少油煙對周邊居民的影響。
是否辦結:已辦結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海陵區朝暉景苑南區東南側圍墻處,違規設置一200余平方建筑垃圾堆場,占用消防通道,多年來垃圾隨意堆放,周邊綠化遭到破壞,要求整改取締。
調查核實情況:2023年4月1日,京泰路街道辦事處組織街道綜合執法局、社區現場核查處理。經現場核查,裝潢垃圾臨時收集池位于朝暉錦苑南區30號樓和23號樓之間道路東首,為小區交付時建成,供居民臨時堆放裝潢垃圾,面積約100平方,未占用消防通道。收集池臨近綠化處建有磚墻,周邊綠化未被破壞。收集池內有建筑垃圾積存,未及時清理。
是否屬實: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1.京泰路街道接到舉報件后,高度重視,立即明確專人聯合社區、物業等部門現場處置,第一時間聯系環衛部門調度機械、車輛,于4月2日對積存裝潢垃圾進行清理。
2.根據《城鄉環衛基礎設施建設要求》(DB3212/T1107-2022),住宅區建筑裝潢垃圾臨時收集池使用期不超過八年,使用期滿后,其占用的土地按照原批準規劃要求恢復到位。截至目前,小區業主入住已滿八年。4月4日京泰路街道對該裝潢垃圾臨時收集池進行了取締,并恢復為平地。
是否辦結:已辦結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海陵區城中街道鼓樓北路5號香江花園9號樓西南側,第一間車庫被業主擅自改成垃圾堆放處置點,環境臟亂差,影響周邊群眾生活,要求整治。
調查核實情況:2023年4月1日,城中街道辦事處組織街道綜合執法局、鐘樓社區現場核查處理。
1.經核查,9-302室及車庫長期無人居住,業主父親將拾取的硬紙盒等可回收利用廢品暫存在車庫內,現場未發現有垃圾堆放、處置。
2.現場發現,車庫內廢品存在亂堆現象,未及時堆放整齊,但正常情況下車庫卷簾門關閉。經社區網格員介紹,魏鑄偶爾將裝有廢品的三輪車停放在車庫外,對小區整體環境有一定的影響。
是否屬實: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海陵區城中街道會同社區立即現場核查處理,督促業主對車庫進行打掃,將廢品整齊堆放及時處理,不得將收集的廢品堆放在車庫處。
是否辦結:已辦結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泰興中學北門正對面,藝林書店旁“茶顏”炸雞店油煙直排,嚴重影響盛世興隆小區2號樓業主日常生活,要求整改。
調查核實情況:2023年4月1日、2日,濟川街道辦事處、泰州市泰興生態環境局和泰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別開展現場檢查。經查,茶顏炸雞店在經營飯團、奶茶等的同時,私自擴大經營范圍,在室內炸制雞腿、雞排、肉串等,未安裝油煙凈化裝置,烹飪產生的油煙直接無組織排放,有油煙擾民現象。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要求該店撤除所有超范圍經營的工具、設備等,將操作場所恢復至許可驗收狀態。2023年4月3日現場核查,該店已撤除原有的手抓餅機和油炸鍋,停止經營產生油煙的食品;重新申領食品經營許可證,許可項目僅為自制飲品制售。
是否辦結:已辦結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泰興市古溪鎮古溪社區段莊四組附近有一東西走向河道,因貫穿該河道的生活污水管道接口破損處溢流,污水直排入河,導致魚蝦死亡,河水發臭,要求整改。
調查核實情況:4月2日,古溪鎮政府、泰興市住建局組織對全集鎮區污水管網、倒虹井、河道等進行檢查,現場未發現生活污水管道接口破損現象,管內污水流暢,也未發現魚蝦死亡、河水發臭現象,僅發現古溪社區段莊四組一個倒虹井有少量污水從井蓋小孔溢出。分析原因如下:
1.古溪鎮集鎮區面積3平方公里,其中1平方公里為老集鎮區,房屋老舊、密度較大,無法實施雨污分流,利用原雨污管道收集該區域污水,雨天雨水量較大時,會造成污水管網負荷較大,致使倒虹井內水位上升。
2.該段倒虹管道位于集鎮管網系統下游,下游主管同時承接橫垛副中心和分界鎮污水提升泵站壓力來水,該段倒虹管上游提升泵站和泰興市旺溪污水處理廠進水泵房之間尚未建立有效調度方案,當雨天來水量大時,污水處理廠受納污水調度不及時,從而逼高倒虹管處管網系統總體水位。
3.泰興市旺溪污水處理廠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應對污水流量負荷突變的沖擊,為確保尾水達標排放,采取限制進水流量措施,也導致了倒虹管道內水位升高。
是否屬實: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通過對泰興市旺溪污水處理廠進水流量、上游污水提升泵站優化調度,該處倒虹井內水位已下降,外溢現象已消除。下一步重點做好以下三項工作:
1.提升運行水平。一是泰興市旺溪污水處理廠優化調整生化系統,及時處理污泥,疏通廠內污水管道,穩步提升污水處理能力,從而相應提高納水能力。二是泰興市旺溪污水處理廠建設中控系統,將提升泵站運行納入其中,實行自動化運行、監控,確保及時調度極端情況下污水提升泵站運行。
2.優化管網建設。邀請專業人員,對集鎮區污水管網進行實地勘察,排查不合理問題,并重新設計整改,確保不再出現污水外溢現象。
3.加大“十必接”力度。進一步加大古溪鎮區、橫垛副中心、分界鎮區“十必接”力度,提高污水收集率,杜絕污水入河現象。
是否辦結:階段性辦結
編輯:湯晨潔
責編:趙倩倩
審核:戚翔 聞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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