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省檢察機關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服務企業發展典型案例,泰州1例!
11月10日,江蘇省檢察院召開江蘇省檢察機關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服務企業發展新聞發布會,發布10個典型案例。一起來看看我市的案例。
推動金融信用修復 紓解企業融資困境
——A公司破產重整金融信用修復案
A公司因經營困難,進入破產重整程序,B公司投資8000余萬元參與重整。2020年12月,法院依法裁定重整計劃執行完畢,認定A公司原有債務清償結束。重整過程中,為保留特殊泵閥制造資質這一核心資產,重整后的公司仍沿用了公司原有名稱和機構代碼。重整完成后,A公司在經營中發現,原有不良金融信用記錄延續至重整后的公司,導致其無法辦理開具信用證、融資貸款等金融業務,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
靖江市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該案線索并依法受理。通過查閱破產重整材料、走訪企業、與金融機構召開座談會等方式,發現該公司沿用原有名稱,客觀上造成金融征信系統無法區分重整前后的公司,重整后的公司仍處于失信狀態,無法通過融資審批。根據《破產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企業重整成功后,投資主體、股權結構等發生根本性改變,不應再受企業重整前不良信用的影響。2022年7月,靖江市檢察院向當地征信管理機構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推動相關商業銀行修復企業金融信用,并跟蹤監督建議落實情況,督促相關商業銀行在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中添加A公司重整信息,更新信貸信息。2022年10月,相關商業銀行對A公司的12條失信信息進行了更新,逐步修復了企業金融信用。目前A公司已經正常開展辦理信用證、貸款等業務,融資渠道暢通,生產經營邁入正常軌道。為徹底解決該類問題,靖江市檢察院形成專題調研報告,推動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牽頭召集征信管理機構、商業銀行、破產重整企業代表等單位,從機制層面研究解決破產重整企業金融修復難題。
支持破產重整后企業重建信用,是破產重整工作中非常重要的“后半篇文章”,對破產企業重煥新生有重要意義。檢察機關依法履行行政檢察監督和社會治理職能,破解破產重整企業金融信用修復的現實壁壘,為破產重整企業正常經營提供有力司法支持。
來源:江蘇檢察在線
編輯:曹佳蓉(見習)
責編:岑丹
審核:戚翔 聞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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