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招31人!事業編,6月26日開始報名
為切實加強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優化人員結構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
精神
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部分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事業單位13家,計劃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1名。各單位招聘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泰州市海陵區2023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第二批)》(以下簡稱《崗位表1》、《泰州市海陵區2023年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招聘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2》)
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6月26日至2005年6月28日期間出生);報考人員為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2年6月2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各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專業、學歷、學位;
6.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報考我區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崗位的考生,須為我區培養的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
8.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1》《崗位表2》)。
(二)招聘對象
1.具有國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門認可、所學專業符合我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報考條件的學歷(學位)。
2.報考者須于報名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并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放寬至2023年12月31日。非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須在報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
3.其他資格條件中的“2023年畢業生”,指在2023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3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31日)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4.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5.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屆畢業生;
(2)《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3年12月28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4)2023年12月28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5)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次報名采用網絡郵箱方式進行,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報名郵箱:[email protected]。
報名時間:
2023年6月26日8:30—6月28日17:30,逾期不予補報。
資格初審時間:
2023年6月26日8:30—6月29日17:30。
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
2023年6月26日8:30—6月30日17:30。
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
2023年6月26日8:30—6月30日19:30。
筆試
筆試時間:2023年7月9日上午9:00-11:00,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筆試成績于考試結束后在指定網站公布。
《崗位表1》中A01-A23崗位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崗位表2》中B01-B06崗位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卷面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資格復審與面試
1. 面試人選確定
A01-A23崗位,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同分跟進),不足3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B01-B06崗位報名成功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筆試成績公布后,請報考人員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區衛健委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2. 資格復審
對面試人選,由區衛健委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將在指定網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到作自動放棄處理。委托他人參加資格復審的,須同時提供考生和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委托書。
3. 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
4. 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A01-A23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在指定網站上公布。
招聘咨詢電話
本公告由區衛健委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3-86225972(區衛健委)
監督電話:0523-86210506(中共泰州市海陵區紀委泰州市海陵區監委第四派駐紀檢監察組)
0523-86339350(泰州市海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指定網站: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政府網(https://www.tzhl.gov.cn/)
來源:海陵區衛健委
編輯:劉燕
責編:趙倩倩
審核:戚翔 聞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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