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上線:1月1號起 市區將統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
12月28日上午,市人社局調研員葉躍華、人社局醫保中心主任周春林、市人社局勞動監察支隊支隊長嚴良軍走進12345政風行風熱線直播室,就市民比較關心的醫療保險制度、退休年齡等熱點問題進行了線上交流。
上線過程中,有市民打來電話詢問,他在單位繳納了生育保險,妻子繳納的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為什么生孩子的時候,不能用生育險報銷,只能用新農合進行報銷?
泰州市人社局醫保中心主任周春林回復:按照相關規定,兩個保險的待遇不能重復享受。如果說在新農合里面享受了生育待遇的話,那么你盡管參與了生育保險也不可以同時再以你參保的身份,進行生育醫療費的報銷。由于兩種保險報銷的費用有一定的差距,常常會給市民造成一些困擾。不過,從明年開始,這樣的情況將有所改變,因為新農合的相關工作已經從衛生部門轉到了人社部門,今后,城鄉居民可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權益。我們市區從明年1月1號開始,市區將建立城鄉統一的醫療保險制度,因為過去這個政策是分設在衛生和人社部門在負責的,把兩個制度并軌以后,對生育保險的報銷的金額就做了調整,就不會再出現這個所謂的待遇差。
網友“蒙城二胡”發帖詢問:我母親今年62歲了,身體不好,經常鬧病,能入居民醫療保險嗎?怎么繳費?得病住院后,怎么報銷?居民醫療保險特病門診是怎么規定的?
市人社局回復:網友你好,具有泰州市區戶籍的城鄉居民或持有市區居住證的非市區戶籍的人員(包括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在校學生及未成年人)可參加泰州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持戶口簿、身份證或居住證,到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所、社區(村)勞動保障工作站辦理參保手續。就醫時攜帶社會保障卡到首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衛生院就醫,如因病情需要轉診的,到首診醫院辦理申請,持卡在醫院按規定結算。參保人員經申請并審核確認患惡性腫瘤等特殊病的,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的門診醫療費用參照住院費用來結算。詳情請致電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咨詢熱線:0523-12333。
網友“毛線的冒險”發帖詢問:我自1986年參加工作,檔案年齡與身份證年齡不一致,請問,我以哪個年齡辦理退休?
市人社局回復:根據勞社部發[1999]8號文件規定,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民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就會同職工本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查證核實,按職工管理權限批準認定的出生日期作為計算年齡和戶口登記的依據。對無法查實的,應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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